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(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) |
1、政策享受 项目立项后,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三分之一,200万以内;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投资额的50%,最高不超过800万。 2、基本要求: 1)申报单位必须符合《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〔沪经信法(2012)965号〕第六条的要求; 3、申报材料 4、申报流程 5、扶持范围? 一、产业化项目 1、重大行业应用软件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 2、面向云计算应用的监控管理与分析服务平台 3、面向数据资源整合的云计算PaaS平台 4、移动互联网服务信息系统及平台 5、数据安全关键技术产品和服务产业化 6、“一带一路”软件产品与解决方案 7、基于国产软硬件的应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 8、基于机器学习技术的软件研发和产业化 9、虚拟现实(含增强现实、混合现实)技术的软件研发和产业化 10、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软件产品及面向各行业的系统解决方案 11、边缘计算技术的软件研发及产业化 12、异构计算技术的软件研发及产业化 二、企业上云示范项目 1、高端装备制造行业企业上云示范 2、现代服务业企业上云示范项目 3、金融领域的企业上云项目 三、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1、软件产业园区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2、基于云计算标准的测试和认证服务平台 3、区块链技术测试认证平台 |
苏俊
项目工程师
(12年行业经验)
许营营
专利工程师
中科院硕士
(5年行业经验)
杨正杰
项目工程师
(7年行业经验)
石梦根
公共关系经理
(10年行业经验)